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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监督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05-09 19:54:2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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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监督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


文化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监督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音像制品和“制黄”、“贩黄”、走私、盗版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强音像市场的稽查管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文化部在文市发〔1996〕70号和〔1997〕27号文件中规定,凡进入市场流通的正版音像制品必须加贴由文化
部统一监制发放的“音像制品防伪标识”。为了进一步加强“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监督管理,有效地保护“音像制品防伪标识”,防止和打击伪造、假冒“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音像制品防伪标识”使用激光全息技术制作,为直径1.5厘米的圆形,圆形圈外径1.3厘米、内径1.2厘米,整个图案为内外两个同心圆,内圆为一激光盘图形,内外圆之间有“音像”两字,字间有水平横杠相连,上端是五线谱符号,下端是红色字体的标识编码号段。“
音像制品防伪标识”中间的光盘图形,在光照下,变换观察角度,呈旋转状视觉效果。“音像制品防伪标识”应当贴在音像制品彩封正面的左上方,其制作质量应符合GB/T17000-1997《防伪全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二、除文化部指定的生产制作、发放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制作、发放“音像制品防伪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音像制品防伪标识”。对非法发放及伪造、假冒“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单位和个人,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法追
究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各级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音像制品防伪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没有加贴“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音像制品不得进入市场;对流入市场的假冒防伪标识和非法使用“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行为,要迅速进行查处,重大案件,要立即向文化部、国家技术
监督局报告。
四、鼓励广大消费者和音像出版、发行单位举报非法倒卖、使用“音像制品防伪标识”和伪造、假冒“音像制品防伪标识”的单位和个人,重大案件一经核实,对举报人和查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



1997年11月17日

卫生部关于加强我国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我国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
卫生部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已由解放前的35岁提高到1981年67.88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已从1953年的4000多万增加到1980年的8000多万,占总人口的8%
。预计到本世纪末,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将达1亿3000万,占总人口的11%。
在老年人口增多的同时,疾病谱也有变化。解放初期威胁人民健康的主要是传染病,而现在则为心、脑血管、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老年多发病。这种人员结构和疾病谱的变化要求我们对老年医疗卫生工作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我国老年医学工作开始于50年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方面工作发展较快。各地为方便老年人防病治病采取了许多措施,如鼓励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办老年医疗机构;建立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和学术组织,出版老年医学专业书刊,老年医学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也正在受到各地的
重视。这些工作均为进一步开展老年医疗卫生工作创造了条件。但是,我国老年医疗卫生工作基础相当薄弱,发展也不平衡,远远不能适应人口日益老化的形势需要。加强老年医疗卫生工作已是当务之急。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积极开展老年病防治工作
要充分发挥城乡医疗预防网的作用,开展老年人多发病的防治工作,进行老年流行病学调查,宣传老年病防治知识,指导老年人的健身锻炼与生活安排。
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可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科或组,要有一定数量的床位收治老年病人,以利于提高对老年病的诊疗和护理质量。
有条件的医院,可积极开展老年病康复医疗,采取理疗、体疗、功能训练、气功、按摩、针灸及心理治疗等综合措施,促进老年病人的病后康复,提高疗效。
二、大力开展家庭病床,改善医院管理,方便老年人就医
各地医院应结合“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逐步采取对老年人实行优先就诊的办法,把它作为医院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经常化、制度化。在挂号、就诊、检查和取药等环节要给予照顾,还可采用老年门诊、老年专诊台等多种形式,尽量做到随到随诊,方便老年人
就医。需要出诊的老年病人,要力求做到随请随到。
各级医疗机构在开展家庭病床工作时,应注意解决老年慢性病人的收治,面向行动不便的老年病人,把家庭病床作为解决老年人住院难的便民措施。
要放宽政策,广开门路,提倡多渠道、多层次兴办各种类型的老年医疗保健机构,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办的方针,特别要支持以合作形式兴办,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改善老年人的医疗条件。
三、加强中医老年医学工作
中医对老年病的防治有极为丰富的经验,受到国内外重视。为发挥祖国医学的优势,要注意发挥中医诊疗老年病的特点,提高疗效。
要支持与协助有关群众组织,在老年人中推广我国传统的健身方法和养生之道,并从医学角度加以指导,以利于增强老年人体质,积极预防老年病。
要加强对中医衰老理论及抗老中药的研究,积极开展对历代医家及医籍有关防老保健理论的探讨。
四、积极培养老年医学专业人才
老年医学是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学科。我们要尽快建立一支老年医学专业队伍。
各高等医学院校要根据自己的条件,逐步开设老年医学课。护校教学也要增加老年病护理内容。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和支持当地的老年医学会和老年医学专业机构,采用讲座或训练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基层从事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应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的老年医学专家招收研究生和进修生,培养老年医学的高级人才。


五、积极开展老年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普宣传
在老年临床医学方面,有关专业应加强对老年多发病的研究,降低老年人常见病的发病率、致残率和病死率,同时应重视老年心理学和社会医学的研究。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老年医学研究所、室。争取及早在北京建成一个医教研相结合的老年病医院。
各地老年医学的学术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术活动,加强学术和情报交流,促进老年医学的研究,推动老年病防治工作。要组织力量办好老年医学书刊和科普读物,并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老年病防治知识,开展群众性的健身活动。



1985年1月26日
发展才是硬道理
——威信县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纪实

唐时华、罗光宇

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这是威信县人民法院的坚定承诺。如今,这个被称为“鸡鸣三省”的革命老区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多管齐下,群策群力,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审判质量不断上升;执行工作坚定有力;干警素质不断加强;基础建设成效明显。人大、党委和政府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群众纷纷翘起了大拇指。

威信县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能单纯坐而论道,更是要从威信法院的实际工作出发,让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法院工作全面提速;就是要从威信县本地的工作实际出发,想尽千方百计,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让人民群众理解司法、亲近司法。正如威信县法院人民党组书记、院长周必仁在动员大会上所说:“司法不能神秘,只有和群众心贴心,群众才会接受我们,司法的公信力才能在革命老区落地生根”。

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以人为本。2008年,威信县人民法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巡回审判:家门口的法庭

威信县辖区内区域均为山区,且群众居住比较分散,老百姓到法庭诉讼十分不便,众多的民间纠纷、民事案件随着法庭的撤并,得不到及时的调处,成为困扰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也是制约科学发展观向前发展的障碍。

今年3月的威信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向法院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巡回办案制度的建议”的提案,代表了威信县农村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呼声。增强巡回审判,落实巡回办案制度,成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切实关注民生,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威信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为此展开专题调研,把巡回审判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

通过调研,威信县法院出台了多项措施:一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回审判工作,2008年3月19日收到人大提案委员会交办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巡回办案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后,七日内对代表提案做出书面答复,把巡回审判工作置身于人代的监督之下,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在认真调查研究威信县撤并法庭后,农村基层群众诉讼难的局面后,向县委、政法委作专门汇报,主动争取党委对巡回审判工作的领导。三是主动协调,争取县政府及未设法庭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在未设法庭的7个乡镇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

巡回审判的的效果迅速凸显出来:威信法院的法官走进村寨,走进田间地头,一件件赡养、邻里纠纷案件被迅速审结,旁听群众共计3万多人(次),起到了方便群众、法律宣传等良好的效果。被当地群众亲切誉为“家门口的法庭”。



改善民生:“你们就是咱们的公道人”

让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让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威信县人民法院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威信进程中,法院的调解工作,为全县的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08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0 件,同比上升81件,上升26.21%,调撤结案251件,结案标的额257.81万元,调撤结案率达75.37%。推动了全县调解工作的向前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双河乡,一位苗族同胞真诚地拉着法官的手说:“纠纷解决了,我们寨子更团结了,你们就是咱们的公道人!”



统筹发展:“社会稳定发展,法院功不可没”

2008年,威信县全县重点工作大局,就是做好“黑、红、绿”三篇文章,做到“黑色工业强县、红色旅游活县、绿色产业富民”,推动威信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威信县麟凤乡煤电联营项目建设工程,是威信县做好“红、黑、绿”三篇文章,实现工业强县、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柱产业,是全县的工作大局。项目建设的成功必然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县委政府要求举全县之力,切实解决影响和阻碍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项目建设。

威信县人民法院党组从统筹发展的角度,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服务大局,为煤电一体化工程提供法律帮助。以审判促发展,以发展保障审判。法院在审判任务繁重,人财紧缺的情况下,从立案庭、行政庭、研究室、法警队等部门抽调8名同志组成巡回法庭,由一名副院长带队,到麟凤乡为煤电联营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对煤电工程一体化建设中涉及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等纠纷,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调处。同时,法院还就煤电一体化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肃执法,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都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避免因行政执法不规范甚至违法而影响工程进展和造成社会不稳定。

在威信,法院服务大局,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事情还有很多,正如一名人大代表所感叹:“社会稳定发展,法院功不可没”。



狠抓执行:“这样的法官,我们口服心服”

法院的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再公正的判决或裁定,都是一纸空文,执行不能,也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威信县法院党组站在讲科学发展的高度,就把执行工作放在头等位置来抓,使威信法院的执行工作走上了良性运行的轨道。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45件,执结236件,执结率为68.40%,执结标的419.31万元。其中2008年新收执行案件157件,同比上升79件,上升101.28%,执结144件,执结率为91.70%,执结标的71.26万元。5月到9月,昭通市两级法院开展执行活动以来,威信县法院执结各类案件92件,执结标的133.2万元。边清理边执行工作的开展,又为全国、全省、全市从12月初到2009年6月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铺平了道路。开展执行清积活动不到30天的时间以来,清理出来的163件执行积案,已执行了37件,执结标的70余万元,保证了威信法院生效裁判得到有力执行,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兑现了“法律白条”。个别被执行人在威信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企图通过打招呼、说情等方式拖延,结果这些行为,被执行干警严词拒绝并通过说情人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一名被执行人在主动缴纳执行案款之后对执行法官说:“一个几十块钱的案子,执行法官起早贪黑跑了几趟,这样的法官,我口服心服”。



文化建设:“文化搭台,发展唱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