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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4-07-07 03:38:4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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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的通知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的通知



文明办[2005]2号

  近年来,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各地涌现出一批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设施功能配套完善,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队伍机制健全完善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决定,命名中国科学技术馆等70家单位为“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为示范基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设施功能,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活动基地的参与性、互动性、实践性、教育性,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名单

北京市:

  中国科学技术馆 中国儿童中心 北京市少年宫 北京市青少年科学技术馆

天津市:

  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

河北省:

  石家庄市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唐山市科技馆

山西省:

  太原市儿童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生态园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

辽宁省:

  沈阳科学宫 大连市青少年宫

吉林省:

  长春市宽城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 长春市朝阳区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

上海市:

  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 上海科技馆 中国福利会少年宫

江苏省:

  南京市青少年官 无锡市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基地 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浙江省:

  东海少年军校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安徽省:

  安徽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合肥市少年宫 蚌埠市科学技术馆

福建省:

  福建省科技馆 厦门市青少年宫 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

江西省:

  江西省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南昌市少年宫 全国中小学陶艺培训基地

山东省:

  山东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潍坊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 青岛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河南省:

  河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洛阳市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湖北省:

  沙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武汉市青少年宫

湖南省:

  长沙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雨花营地 益阳市南县未成年人体验式德育基地 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广东省:

  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 共青团深圳市委教育基地 广州市少年宫

海南省:

  海口市青少年官 文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植物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重庆市:

  重庆市少年宫南湖少儿野营基地 重庆市五云山寨学生素质教育基地

四川省:

  四川省妇女儿童教育服务中心 成都市青少年宫

贵州省:

  贵阳市青少年宫 贵阳市南明区少年宫

云南省:

  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巴松措青少年活动营地

陕西省:

  陕西省科学技术馆 陕西省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甘肃省: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 庆阳市青少年宫

青海省:

  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青海省科学技术馆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青少年宫 克拉玛依市青少年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库尔勒三十团“双丰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 石河子文华航模辅导站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对卖淫嫖娼人员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 公安部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对卖淫嫖娼人员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公安部



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做好对卖淫嫖娼人员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强制检查、治疗性病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性病是一种传播快、后果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它的蔓延,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祸及子孙后代,损害中华民族素质。卖淫嫖娼人员是性病传播的高危人群,对这些人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治疗,是控制性病蔓延、保障人民
群众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强制检查、治疗性病不仅是一般的医疗工作,而且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各级卫生、公安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发布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充分认
识对卖淫嫖娼人员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治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措施切实抓好,并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各级卫生、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强制性病检查、治疗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对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卖淫嫖娼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检查、治疗、监测工作。
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公安机关要及时通知卫生部门检查性病,卫生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3日内派员到羁押场所进行性病检查。被检人员1次不足5人时,公安部门可以将被检人员带到性病监测门诊检查,卫生部门应当做到随到随查。对未及时通知的或接到通知超过规定时间未去
检查或到门诊当日未查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对患有性病的卖淫嫖娼人员,要进行强制治疗。由公安部门在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所组织隔离管理,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或指定性病防治单位定期到收容教育所进行治疗,直至治愈。收容教育所应为性病防治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在对查获人员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治疗期间,要加强对公安干警的保护性预防措施。直接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要掌握性病常识,定期体检,享受必要的保健;工作时要穿隔离衣、戴手套,并注意周围环境及使用物品的严格消毒。对病人实行隔离
管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四、合理解决强制性病检查治疗的经费。对卖淫嫖娼人员强制性病检查治疗的费用,原则上由本人或家属负担,可以从卖淫嫖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中预留或先行扣除必要的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公安、卫生部门提出意见,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对公安机关查获的其他违法犯罪人员性病检查、治疗问题,可以参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卫生部、公安部。



1991年12月16日

关于印发《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人事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津人专[2001]39号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人事(职称)部门:
《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已经有关专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本条件从2002年开始正式实施,正式实施后原成人高校、中专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即行废止。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各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申报高级实验师、实验师职务的实验技术人员。
  第二条 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相当的业务水平和实验技术实践能力,较好地履行现职务岗位职责;身体健康;承担教学任务的,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实验师职务:
  1.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四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①掌握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有娴熟的实验技能、技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②能够对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和排除故障;
  ③独立完成一定数量的较复杂的实验任务,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对改进实验技术取得较好的成绩;
  ④能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实验技术人员。承担实验环节上的教学任务,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成绩优良;
  ⑤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技术工作任务,历年业绩考核合格;
   ⑥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C级合格证书;
  ⑦完成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⑧公开发表与本门业务有关的学术技术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
  1.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四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①对本门业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实验教学和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较高的创造能力和精湛的技艺。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能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在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或引进技术及使用、改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③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技术工作任务,历年业绩考核合格;
  ④能比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B级合格证书;
  ⑤完成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⑥设计并开出培养学生能力的综合性实验一项以上(提供实验方案和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经实施的证明)。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a.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公开发表论文两篇或正式出版5万字以上本专业著作(或较高水平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一部;
  b.获省级成果奖励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局级成果奖励一项(第一完成人);
  c.参加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或主持完成局级科研项目一项;
  d.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一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附有关证明材料);
  e.在实验室建设和设备引进、利用、改造、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附证明材料)。
  第五条 在实验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或长期献身于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经过考试或全面考核成绩优秀,能胜任相应实验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的优秀骨干,可不受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  实验师职务:
  ①获省级成果奖励一项(前三名);
  ②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完成局级科研项目两项;
  ③获国家级优秀工作者称号。
  2.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实验  师职务:
  ①获局级成果奖励一项(前三名);
  ②参加完成局级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
  ③获省级先进工作者称号。
  3.具备本文规定的资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破格条件外,还须经相应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第六条 其它
  1.本文中所指的发表论文均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作品。公开发表(正式出版)系指已出版发行,并有"CN"、"ISSN"刊号或"ISBN"书号的。
  2.成果奖:系指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著作奖)、教学成果奖等国家规定的奖项。
  3.重要学术刊物论文:系指①被国际公认检索工具收录的论文;②在《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中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③在学科评议组的同行专家们认定的本专业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4.符合初、中级职称认定条件的,执行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系列分级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津人专[2000]20号)。
  5.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教师自行在校外兼职、兼课的工作量,不得计入教学工作量。